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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个博主推荐这款产品,在视频介绍中顿顿都吃,还都是火锅、烧烤、炸串、烤肉等硬菜,称随便吃都可以掉秤。而且评论区动辄好几百条肯定博主和其推荐产品的评论,有网友说已经瘦了10斤非常有效。我点开视频下方链接,跳转到销售页面后,发现销售量也很高。”王女士说,这款产品号称“男女通用”“健康不刺激”,每次两包、一天三次服用,即可“提高代谢、加速燃脂”,实现“躺瘦”。
遍布社交平台的减肥经验帖中,博主表面分享经验,实则暗中推销产品的情况并不少见。这些帖子的内容极为同质化,博主均托词称“经验分享”“好物分享”或“测评”,之后服用某款产品后,不用运动、正常吃喝甚至胡吃海塞,之后称体重还是瘦了几斤。一些博主甚至直言“早发现这东西不用辛苦减肥了”“推荐每个不想动还爱吃的人试试”。在评论区,博主们不约而同地挂上了所推荐产品的购买链接,一些链接点进去之后,还直接显示“××(博主名)同款”“××(博主名)推荐”。
“有的减肥博主以社交平台为基础,以自身减肥经历、体验、好物分享等为内容,通过嵌入减肥药广告和电商链接,实现流量变现,更有甚者会把减肥产品广告包装成标榜客观、中立的消费者评论、科普等形式,不标注广告,引诱消费者观看,看似中立实为商业营销,具有较大迷惑性。”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说,有的减肥博主在短视频中通过使用绝对化用语或者作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的形式来宣传减肥药属于广告法规定的虚假广告,应当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董媛媛告诉记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将“声称减肥功能产品”纳入了保健功能的行列。因此,如果该食品声称可以减肥,通常应属于保健食品,并应当取得“蓝帽子”标志等相应注册备案,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普通产品,则不应该宣称其有保健功能、减肥功能,否则构成虚假宣传。如果声称某种产品具有减肥功能或为减肥药,但又称普通食品不能代替保健品和药品则有可能属于未获批准的保健食品或假药,产品本身可能属于违法产品。无论何种情况,减肥博主上述文字不能为其免责。”